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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資訊

【重要通知】有關本府所屬各校退休教職員114年度2-6月份月退休(撫卹)給與發放作業,請依規定配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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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4/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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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頂》
一、依據「彰化縣政府各級學校退休教職員舊制退撫慰給與撥付作業要點」辦理(107.11.19府人給字第1070407643 號函修正)。 
二、請各校覈實報送114年度2-6月份月退休(撫卹)給與定額發放清單及領據,定額發放清單種類如下: 
(1) 月退休金請填報2-6月退休人員退休定額發放清單(附件1) 
(2) 遺屬年金(含月撫卹金)請填報2-6月退休人員撫卹定額發放清單(附件2) 
(3) 申請114年度2月份舊制退撫給與專戶者,請報送114年2月份舊制退撫給與專戶發放清冊。 
三、114年度2-6月份領據請以「單月個別」方式產製,領據開立日期請統一為114年1月2日,以上資料請於本(113)年12月6日(五)中午前送至本處給與科;各該單月定額於發放當月前7日撥付至各校,請各校依規定如期將款項於本年每月1日(2月1日、3月1日、4月1日、5月1日、6月1日)撥付予領受人。 
四、本次收件不含114年度2月1日當年度退休案件(收件日期將另案公告)。 
五、請各同心圓圓心務必協助轉知同仁(含兼任(辦)人事人員)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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