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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資訊

【重要通知】有關114年2月1日教育人員退休案審定作業,請於本(113)年11月15日前報府審查,並依下列異動期程及應行注意事項辦理(檢附相關資料如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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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4/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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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數: 407人
一、退休案報送:  
有關114年2月1日教育人員退休案審定作業,請各校收到登記名冊後,備齊退休案件所需資料,請他校專任人事人員協助初審,再送交退撫種籽教師複審,請於本(113)年11月15日(星期五)前報府審核 (相關資料如附)。  
二、114年2月1日退休日期異動:  
各校申退人員有下列異動情形者,請至遲於113年11月15日(星期五)前來文撤銷或更改日期(請詳加確認,嗣後不再接受更改):  
(一)原申請114年2月1日退休教職員撤銷該次退休申請。  
(二)原申請114年2月1日退休教職員改申請同(114)年8月1日退休者。  
(三)原申請114年8月1日退休教職員欲改至同(114)年2月1日退休者。  
三、另114年8月1日退休案將另行公告收件期程及申請異動作業。  
四、檢附退撫種籽教師名冊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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