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資訊 【重要通知】請本府各機關學校於本(108)年4月17日前填列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時之獎懲併計事宜調查表,無意見者免回復。 歷史訊息 | 發布日期 2019/04/11~2019/04/17 | 發佈單位: 人事處給與科 | 發佈日期: 許小姐 7531443 | 更新日期 2019/04/11 | 瀏覽人數: 6人 《置頂》 一、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8年4月10日總處給字第10800315772號書函辦理。 二、因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之發給對象聘僱及臨時人員比照公教人員,惟是類人員年度中具不同身分或適用不同考核規定之任職年資經併計發給年終工作獎金後,其適用考核規定及獎懲標準未於一致或未有規範,期間所受獎懲應否併計及如何併計並相互抵銷,仍有審酌空間。 三、請於本(108)年4月17日前填列該調查表俾利本處彙整,將電子檔寄至compensation1041106@gmail.com主旨請註明:機關學校名稱-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時之獎懲併計事宜調查表。無意見者免回。 四、檢附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原函影本及「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時之獎懲併計事宜調查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