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資訊 (僅調查學校部分)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4、5條修法意見調查,若有意見請於2月3日中午前回復 歷史訊息 | 發布日期 2010/02/02~2010/02/08 | 發佈單位: 人事處 | 發佈日期: 郭子丞 04-7222151轉1423 | 更新日期 2010/02/02 | 瀏覽人數: 9人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9年2月2日 發文字號:府人一字第0990029491號 速別: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普通 附件: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修法建議調查表(共2個電子檔) 主旨:有關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擬具之「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第4、5條,各公立學校改以公、勞保人數計算員工總人數,貴校依前開草案應進用原住民人數請預為評估,如有相關修法建議,請於99年2月3日中午前免備文以電子郵件方式傳復本府(a100100@email.chcg.gov.tw),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99年1月29日台人(一)字第0990012165A號函辦理。 二、查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業於97年11月5日經立法院第7屆第2會期內政委員會審議,該草案第4、5、8、12及14條保留,送黨團協商。 三、檢送「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及「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第4、5條修法建議調查表」,如有相關修法建議請以電子郵件方式傳復本府,無則免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