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資訊 【重要公告】有關配合行政院、考試院會同公告調高已退公立學校教職員定期給與4%案,請各校配合差額補發作業,請依規定配合辦理。 歷史訊息 | 發布日期 2024/03/20~2024/04/20 | 發佈單位: 人事處給與科 | 發佈日期: 楊承哲 7531447分機1447 | 更新日期 2024/03/20 | 瀏覽人數: 54人 有關配合行政院、考試院會同公告調高已退公立學校教職員定期給與4%案,請各校配合差額補發作業事項如下: 一、依據「彰化縣政府各級學校退休教職員舊制退撫慰給與撥付作業要點」辦理。 二、本次作業係補發1-6月份差額,請各校備妥以下表件務必於本(113)年3月26日(二)中午前送抵本處。 1、收支結算表(如附件3、附件4)。 2、收據。 三、本府4月份退撫給與業已依規定時程完成調整前金額請撥作業,各校於發放4月份退撫給與時,得由各校視經費狀況代墊調整後差額。 四、請各同心圓圓心務必協助轉知同仁(含兼任(辦)人事人員)依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