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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有關配合行政院、考試院會同公告調高已退公立學校教職員定期給與4%案,請各校配合差額補發作業,請依規定配合辦理。
歷史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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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4/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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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配合行政院、考試院會同公告調高已退公立學校教職員定期給與4%案,請各校配合差額補發作業事項如下: 
一、依據「彰化縣政府各級學校退休教職員舊制退撫慰給與撥付作業要點」辦理。 
二、本次作業係補發1-6月份差額,請各校備妥以下表件務必於本(113)年3月26日(二)中午前送抵本處。 
1、收支結算表(如附件3、附件4)。 
2、收據。 
三、本府4月份退撫給與業已依規定時程完成調整前金額請撥作業,各校於發放4月份退撫給與時,得由各校視經費狀況代墊調整後差額。 
四、請各同心圓圓心務必協助轉知同仁(含兼任(辦)人事人員)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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