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資訊 【重要公告】有關核發本府所屬各校113年2月1日退休教職員待遇調整後退休給與差額,請依規定配合辦理。 歷史訊息 | 發布日期 2024/02/16~2024/03/01 | 發佈單位: 人事處給與科 | 發佈日期: 楊承哲 7531447分機1447 | 更新日期 2024/02/07 | 瀏覽人數: 75人 有關核發本府所屬各校113年2月1日退休教職員待遇調整後退休給與差額,請依規定配合辦理。 一、本次請領請各校覈實造冊備妥以下資料: 113年2月1日退休教職員:請各校備妥調薪差額清冊(如附件1)、收支結算表(如附件3)及領據。 二、以上資料請於本(113)年3月1日中午前送至本處給與科楊承哲先生。 三、如差額申請未及於撥付3月份退休金前給與學校,而因系統產製金額(調薪後)有異時,得由學校代為墊付不足款項。 四、請各同心圓圓心務必協助轉知同仁(含兼任(辦)人事人員)依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