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資訊 有關核發本府所屬各校退休教職員112年中秋節照護金,請確依規定配合辦理。 歷史訊息 | 發布日期 2023/07/13~2023/08/18 | 發佈單位: 人事處給與科 | 發佈日期: 楊承哲 7531447分機1447 | 更新日期 2023/07/13 | 瀏覽人數: 51人 一、有關發放112年中秋節照護金,請依「早期支領一次退休金生活困難退休公教人員發給年節照護金作業要點(108.5.17)」辦理。 二、上開發放款項,請各校覈實造冊,並備妥相關資料及表件(收支結算表如附件1、領據,於本(112)年8月18日週五中午前送至本處給與科彙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