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資訊 【重要公告】有關核發本府所屬各校教職員111年8月1日退休人員之9-12月退休金,請確實依規定配合辦理。 歷史訊息 | 發布日期 2022/07/15~2022/07/30 | 發佈單位: 人事處給與科 | 發佈日期: 楊承哲 7531447分機1447 | 更新日期 2022/07/15 | 瀏覽人數: 44人 一、依據「彰化縣政府各級學校退休教職員舊制退撫慰給與撥付作業要點」辦理(107.11.19府人給字第1070407643 號函修正)。 二、請各校覈實報送以下資料: 1. 111年8月1日退休人員之「9-12月份月退休給與定額發放清單」(附件8)。 2. 9-12月各月領據(請以「單月個別」方式產製領據共4張)。 三、將依所報各該單月定額於發放當月前7日撥付至各校,請各校依規定如期將款項於本年每月1日(9月1日、10月1日、11月1日、12月1日)撥付予領受人。 四、已核定者,請併同上開表件盡速於111年7月27日中午前送至本處給與科,另為利作業,請註明「111年81退休9-12表件」。 五、請各同心圓圓心務必協助轉知所屬同心圓(含兼任(辦)人事人員)依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