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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有關本府所屬各校退休教職員111年度7月份月退休(撫卹)給與發放作業,請依規定配合辦理。
歷史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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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2/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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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111年7月1日起調整退撫給與2%(本府111年4月18日府人給字第1110145530號函及同年月25日府人給字第1110151856號函諒達-以下簡稱調整方案),本年度7月份月退休(撫卹)發放作業更改如下: 
一、定額發放清單之「應發金額」項目填報: 
(一) 因退撫平台資料尚未調整完畢,7月份定額發放清單之「應發金額」,請各校先行依調整方案提高2%(小數點以下無條件進位)計算後提出申請。 
(二) 可適用調整給付項目:月退休金(含展期、減額、月補償金及保留年資月退休金)、月(年)撫卹金、遺屬年金(月撫慰金)。 
(三) 不適用調整給付項目:一次性給付、眷屬實物代金及眷屬補助費、未成年子女按月加發撫卹金。 
二、111年度7月份月退休(撫卹)給與定額發放清單種類及期程如下: 
(一) 已審定之月退休案件:填報「7月退休給與定額發放清單」(附件4.1),於 
5月13日(星期五)前依調整方案報府。 
(二) 遺屬年金(含月撫卹金):填報「7月撫卹給與定額發放清單」(附件4.2),於5月13日前依調整方案報府。 
(三) 新增6月30日月退休案件:填報「新增7月退休給與定額發放清單」(附件 
4.3) ,於5月24日(星期二)中午以前依調整方案金額報府(如退撫平台已調整完畢,則以平台產製之金額報送)。 
(四) 另申請111年度7月份舊制退撫給與專戶者,請於6月5日以前準時報送請領之舊制退撫給與專戶發放清冊。 
三、111年度7月份領據產製請留意以下事項: 
(一) 學校內部編號請以111年度編制。 
(二) 領據日期請開立日6月15日。 
(三) 每張領據承辦、出納、會計及機關首長須核章,及關防用印務必完全。 
四、有關本府所屬各校退休教職員111年度8-12月份月退休(撫卹)給與發放作業,待退撫平臺轉換時間確認後,將另期公告。 
五、上開表件請送人事處給與科楊先生(連絡電話:04-7531447) 
六、請各同心圓圓心務必協助轉知同仁(含兼任(辦)人事人員)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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