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資訊 【訊息通知】轉知勞動部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第2條修正規定相關訊息。 歷史訊息 | 發布日期 2022/01/24~2022/02/28 | 發佈單位: 人事處人力科 | 更新日期 2021/07/02 | 瀏覽人數: 29人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1年1月24日總處培字第11100108421號書函,轉知勞動部111年1月18日勞動條4字第1110140031D號函辦理。 二、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第2條修正規定不須檢附配偶就業之證明文件,將自本(111)年1月18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