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資訊 【訊息通知】有關核發本府所屬各校退休教職員110年2月1日退休人員之3-6月份月退休給與發放作業,請依規定配合辦理。 歷史訊息 | 發布日期 2021/01/04~2021/01/16 | 發佈單位: 人事處給與科 | 發佈日期: 李小姐 047531447 | 更新日期 2021/04/16 | 瀏覽人數: 69人 一、依據「彰化縣政府各級學校退休教職員舊制退撫慰給與撥付作業要點」辦理(107.11.19府人給字第1070407643 號函修正)。 二、請各校依退休金領取人員覈實報送110年2月1日退休人員之「3-6月份月退休給與定額發放清單」(附件7)及3-6月各月領據(請以「單月個別」方式產製領據共4張),以上資料請於本(110)年1月15日下午5點前送至本處給與科。 三、將依所報各該單月定額於發放當月前7日撥付至各校,請各校依規定如期將款項於本年每月1日(3月1日、4月1日、5月1日、6月1日)撥付予領受人。 四、請各同心圓圓心務必確實轉知同仁(含兼任(辦)人事人員)依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