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資訊 【訊息通知】有關核發本府所屬各校教職員110年2月1日退休當月之退休金,請確實依規定配合辦理。 歷史訊息 | 發布日期 2020/12/21~2021/01/11 | 發佈單位: 人事處給與科 | 發佈日期: 李小姐 047531447 | 更新日期 2021/04/16 | 瀏覽人數: 127人 一、請各校依退休金領取人員覈實造冊,並配合請款方式(直撥入帳)備妥相關資料及表件如下: (一)直撥入帳表件:申請表(附件1)、計算單、台銀整批匯款清單。 (二)請款如含服務獎章獎勵金者,金額務必列入申請表中,並附上服務獎章影本或公文影本。 三、收到退休審定函後確認退休審定函、退休金計算單等各項資料是否相符、正確,並協助退休教職員請領服務獎章及服務獎章獎勵金。 四、將退休教職員資料輸入臺灣銀行「新版整批匯款作業」程式產生TXT電子檔(檔名編號請參照附件2),匯款人請輸入「彰化縣政府」,匯款日請輸入「1100201」,批號由系統自動帶出100201後再請輸入「9901」。 五、已核定者請併同上開表件盡速於110年1月5日中午前送至本處給與科,另為利作業,請註明「110年21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