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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資訊

【訊息通知】有關核發本府所屬機關(不含學校)申請專戶之退休公務人員110年度1月份退撫給與一案,請依規定配合辦理。
歷史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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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1/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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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數: 70人
一、本案係調查各機關設立專戶之退撫人員110年度1月份退撫給與金額,無者免回復(學校教職員部分請依109年11月2日之公告,報送給與科李小姐)。 
二、110年1月份退撫給與複核作業:  
(一)月退休金(退撫新制實施前):應與退休人員「重審通知書」或「退休所得計算單」逐筆核對無誤。  
(二)遺屬年金:應與「遺屬年金審定函」(注意有無眷口數)逐筆核對無誤。  
三、請各機關依附件檔案覈實報送設立專戶之退撫人員110年度1月份退撫給與,並於本(109)年11月20日(週五)中午前逕行email至給與科余先生信箱(含重審函及附表掃描檔):aade0419@email.chcg.gov.tw (無者免回復)。  
四、請各同心圓圓心務必協助轉知同仁(含兼任(辦)人事人員)依規定辦理。  
五、退撫給與之撥放攸關退休公務人員權益,請務必確實辦理,辦理情形將列入平時考核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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