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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資訊

【重要公告】有關核發本府所屬各校退休教職員108年度7-12月份月退休(撫卹)給與發放作業,請依規定配合辦理。
歷史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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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9/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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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彰化縣政府各級學校退休教職員舊制退撫慰給與撥付作業要點」辦理(107.11.19府人給字第1070407643 號函修正)。 
 
二、請各校依退休金領取人員覈實報送108年度7-12月份月退休(撫卹)給與定額發放清單及領據,定額發放清單如下: 
(1) 月退休金請填報7-12月退休人員退休定額發放清單(附件4.1) 
(2) 遺屬年金(含月撫卹金)請填報7-12月退休人員撫卹定額發放清單(附件4.2) 
 
三、108年度7-12月份領據請以「單月個別」方式產製(發放清單1張、領據6張,退休金及遺屬年金為不同科目,亦請分開產製),以上資料請於本(108)年5月31日中午前送至本處給與科。 
 
四、本次收件「務必將108年6月30日退休教職員之7-12月退休給與列入」;將依所報各該單月定額於發放當月前7日撥付至各校,請各校依規定如期將款項於本年每月1日(7月1日、8月1日、9月1日、10月1日、11月1日、12月1日)撥付予領受人。 
 
五、請各同心圓圓心務必協助轉知同仁(含兼任(辦)人事人員)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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