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資訊

【公告】公務人員「必須完成課程學習時數(10小時)」執行成效
歷史訊息
| | | |
更新日期   2017/06/03
|
瀏覽人數: 557人
一、依據行政院105年12月19日院授人培字第1050062475號函規定,公務人員每人每年學習與業務相關時數20小時,其中10小時必須完成當前政府重大政策、法定訓練及民主治理價值等課程,並以數位學習為優先。 
二、本項為人事績效考核項目且訂有三階段完成率追蹤,查部分機關學校已100%達成公務人員「必須完成課程學習時數(10小時)」之學習(如附件1),惟有些機關學校完成率仍為0%(如附件2),請務必督促所屬人員儘速完成相關時數之學習。 
三、請轉知所屬人員得利用文官e學苑(https://ecollege.nacs.gov.tw/Nacs/index)「公務人員10小時課程專區」之數位課程自主學習。 
四、為利各機關學校檢視及統計所屬公務人員與業務相關時數(20小時)、必須完成課程學習時數(10小時)及民主治理價值課程(5小時) 學習情形,行政院人事總處新增統計表,請各機關學校人事逕至終身學習入口網「人事單位」項下之「必須完成課程參與情形統計表」及「同仁學習類別時數一覽表」查詢。 
五、檢附「必須完成課程學習時數(10小時)」學習狀況附件1及2。 
本府提供使用者有文書軟體選擇的權利,本網站文件皆為ODF開放文件格式,建議您安裝 免費開源軟體 或以您慣用的軟體開啟。
分享給朋友 line line 列印 列印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