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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資訊

《重要提醒》請尚未至本處電子作業系統填報「101學年度教師鐘點費調查表」各級學校儘速完成填報。
歷史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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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3/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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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數: 14人
《置頂》
一、截至11/21上午8點尚有58所學校未完成,請尚未完成填報之學校,協助儘速至本府人事處電子作業系統,點選「101學年度教師鐘點費調查表」完成填報,謝謝。  
二、日校及進修學校(補習學校)均不含藝才班鐘點費,藝才班鐘點費請單獨填列於藝才班欄位。  
三、時間急迫,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補充說明:  
1.編制內專任教師(超時授課)鐘點費:本欄位計算應含導師。  
2.藝能才藝班(藝才班):指依「公立中小學兼任及代課教師鐘點費支給基準」第3點支給之教師。  
3.兼任(代課)教師鐘點費:本欄位計算應含整學期兼任、代課者之5.5個月差額鐘點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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