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資訊 ●補充說明101年年終工作奬金及慰問金 歷史訊息 | 發布日期 2013/01/25~2013/02/25 | 發佈單位: 人事處給與科 | 發佈日期: 唐友昭 04-7222151-1452 | 更新日期 2013/01/25 | 瀏覽人數: 29人 《置頂》 ※年終工作獎金部分: 1、代理教師於101年12月有代理半日,或年度中有代理半日者,均不符發給年終工作奬金,亦不得以二個半日合併為一日支給年終工作奬金。 2、101年公立學校教師年終工作獎金發給補充規定,教育部刻正研訂中,俟收到核定函後,將儘速公告。 3、另補附行政院101年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及退休軍公教人員慰問金注意事項核定函。 ※年終慰問金部分: 依注意事項二、發給對象如下(一)規定略以,按月支(兼)領退休金(俸)在新臺幣(以下同)二萬元以下之各級政府退休(伍)人員……。係指退休人員不論支領全月退或兼領月退休金(兼領月退休金者不須再依兼領比例還原),只要每月支領之月退休金(新舊制併計)在二萬元以下者,均符合發給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