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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資訊

通報:有關約聘僱人員(非工作整月)薪資計算方式
歷史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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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3/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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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數: 207人
《置頂》
為避免約聘僱人員(非工作整月)薪資計算方式錯誤產生溢發情形,導致嗣後須依規定辦理追繳,爰特此通知,請務必依說明方式辦理: 
一、約聘僱人員(非工作整月)薪資計算方式如下 
月薪÷大小月日數=日薪 
日薪×當月實際工作日數=當月薪資(小數點無條件捨去計算) 
例如: 
某君於101年10月3日至11月15日受聘擔任職務代理人,依聘用人員聘用條例聘用,月支酬金33,908元。 
「金額」計算: 
10月份:33,908÷31×29=31,720(小數點無條件捨去計算) 
11月份:33,908÷30×15=16,953(小數點無條件捨去計算) 
 
二、請各公所同仁運用人事同心圓協助轉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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