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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資訊

【訊息通知】有關本府所屬各校退休教職員110年度2-6月份月退休(撫卹)給與發放作業,請依規定配合辦理。
歷史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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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1/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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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數: 73人
一、依據「彰化縣政府各級學校退休教職員舊制退撫慰給與撥付作業要點」辦理(107.11.19府人給字第1070407643 號函修正)。 
 
二、請各校覈實報送110年度2-6月份月退休(撫卹)給與定額發放清單及領據,定額發放清單種類如下: 
(1) 月退休金請填報2-6月退休人員退休定額發放清單(附件3.1) 
(2) 遺屬年金(含月撫卹金)請填報2-6月退休人員撫卹定額發放清單(附件3.2) 
(3) 申請110年度2月份舊制退撫給與專戶者,請報送110年2月份舊制退撫給與專戶發放清冊。 
 
三、110年度2-6月份領據請以「單月個別」方式產製,以上資料請於本(109)年12月18日中午前送至本處給與科;各該單月定額於發放當月前7日撥付至各校,請各校依規定如期將款項於本年每月1日(2月1日、3月1日、4月1日、5月1日、6月1日)撥付予領受人。 
 
四、本次收件不含110年度2月1日當年度退休案件(收件日期將另案公告)。 
 
五、請各同心圓圓心務必協助轉知同仁(含兼任(辦)人事人員)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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