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資訊 【訊息通知】有關本府所屬機關學校及議會(不含公所)公務人員110年1至3月退休申請案,請依規定報送審定機關。 歷史訊息 | 發布日期 2020/11/11~2020/12/31 | 發佈單位: 人事處給與科 | 發佈日期: 科員余維誠 7531442 | 更新日期 2021/04/16 | 瀏覽人數: 75人 一、本府前以109年6月10日府人給字第1090202341號函調查110年度本府所屬機關學校及本縣議會(不含公所)公務人員自願(含屆齡)退休名冊,並經WebHR調查表系統確認名單在案,先予敘明。 二、考量退休案件辦理之時效性,為利人事人員依限作業,各機關學校得依規定報送公務人員110年1至3月退休案,其餘列冊申請退休之公務人員,請俟本府函復通知後再行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