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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資訊

【重要通知】有關核發本府所屬各校「108年6月30日新退休」及「108年8月1日新退休」教職員9-12月份月退休給與發放作業,請依規定配合辦理。
歷史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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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9/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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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彰化縣政府各級學校退休教職員舊制退撫慰給與撥付作業要點」辦理。 
 
二、有關108年6月30日新退休人員部分:前未能及時列入108年7-12月退休金定額發放清單中者,請增列於本次9-12月份月退休給與定額發放清單及各月單月領據。 
 
三、108年8月1日新退休人員部分:請各校依退休金領取人員覈實報送本年度9-12月份月退休給與定額發放清單及各月單月領據。 
 
四、上開前第二、三點新增人員可並列於同一份本年度9-12月份月退休給與定額發放清單及領據;以上表件請於本(107)年7月31日下午15:00前送至本處給與科。 
 
五、請確實加總定額發放清單中之每月總額,如加總有誤以致爾後須再補發,將影響款項撥付作業期程。 
 
六、本次收件將依所報各該單月定額併同前已退休教職員之定額,於發放當月前7日撥付至各校,請各校依規定如期將款項於本年每月1日(9月1日、10月1日、11月1日、12月1日)撥付予領受人。 
 
七、請各同心圓圓心務必協助轉知同仁(含兼任(辦)人事人員)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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