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資訊 【重要通知】為配合地方教育發展基金107會計年度經費順利執行,請各校配合辦理。 歷史訊息 | 發布日期 2018/10/18~2018/12/01 | 發佈單位: 人事處給與科 | 發佈日期: 李小姐或劉小姐 分機1447或1446 | 更新日期 2018/10/18 | 瀏覽人數: 44人 一、本(107)年結婚、生育、喪葬、健康檢查補助費,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及職員退休(撫慰)金等補助款項,請於本年11月30日(星期五)前檢送申請資料報府請領。 二、如需繳回溢領款項者,請各校於本年12月5日(星期三)前函送支票(抬頭開立彰化縣政府)報府核銷。 三、未及於本年12月20日前送至之補助案件,將配合本府主計處相關作業期程,先列入「應付未付事項明細表」,並於108年度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