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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資訊

【緊急通知】有關薪資低於3萬元以下調查表案,請依說明辦理
歷史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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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8/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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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數: 59人
一、本案經電詢人事總處承辦人並回復如說明二。 
 
二、代理(課)教師部分請統一填列於教育人員類型,如有短期代理教師或代課教師等,請參照填表說明及範例檢視是否須填列各欄位資料,如須填列者請詳填教育人員列各欄位資料,並於備註欄詳細說明(如代理教師人數、代課教師人數)。 
 
三、請各同心圓圓心務必協助轉知同仁(含兼任(辦)人事人員)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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