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資訊 【重要通知】教育人員退休重審 「停發、退休再任註記」作業,請各校於107年2月2日中午前辦理完成。 歷史訊息 | 發布日期 2018/01/30~2018/02/05 | 發佈單位: 人事處給與科 | 發佈日期: 許小姐 7531443 | 更新日期 2018/01/30 | 瀏覽人數: 51人 1.請各校確實核校本系統之資料,本次核校作業為退休教職員重審依據,攸關其退休重大權益,請務必將正確資料填入,各校辦理正確性將列入平時考核註記。 2.檢附教育人員退休重審 「停發、退休再任註記」作業操作步驟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