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資訊 【重要通知】有關公教已退休人員退休所得重新審定作業一案,請各機關學校配合辦理 歷史訊息 | 發布日期 2017/09/08~2017/10/08 | 發佈單位: 人事處給與科 | 發佈日期: 許小姐 7531443 | 更新日期 2017/09/08 | 瀏覽人數: 53人 (本106年9月5日府人給字第1060305296號函計達),有關退休審定核校名冊「審定眷口(大)」、「審定眷口(中)」及「審定眷口(小)」欄位,領取月退休者及兼領月退休者以現有眷口數填列,一次退休者則請以退休當時審定之眷口數填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