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資訊 【公告】為彙整本(106)年度運用公教志工成果及辦理相關獎勵事宜,請於本年9月8日(星期五)前填復相關表件免備文逕送本府人事處彙辦(無則免送) 歷史訊息 | 發布日期 2017/09/06~2017/10/06 | 發佈單位: 人事處給與科 | 發佈日期: 李宥承 7531445 | 更新日期 2017/09/06 | 瀏覽人數: 44人 一、依「彰化縣政府及各機關學校推動公教員工參與志願服務暨獎勵計畫」及本府106年3月29日府人給字第1060102492號函辦理。 二、請本(106)年度運用公教志工有具體成果者,於本年9月8日(星期五)前,填復「彰化縣政府及各機關學校推動公教員工參與志願服務紀錄表」及「彰化縣政府及各機關學校推動公教員工參與志願服務獎勵表」,免備文逕送本府人事處彙辦(無則免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