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資訊 【重要公告】請有107年2月1日退休教師之學校派員領取感謝狀,並印製後轉贈。 歷史訊息 | 發布日期 2018/01/12~2018/01/31 | 發佈單位: 人事處給與科 | 發佈日期: 彭小姐 7531444 | 更新日期 2018/01/12 | 瀏覽人數: 55人 一、本府為感謝及表彰退休人員任職期間戮力從公、辛勞奉獻,請各校於教職員退休時,以縣長名義轉贈感謝狀一紙。 二、請旨述學校派員領取感謝狀,並依案附感謝狀稿印製後轉贈,以表謝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