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資訊 【填報稽催】請附表所列尚未至本府人事處網站/相關連結/電子作業系統/填報「公立中小學校校長、幼稚園園長及教師兼任主管人員主管職務加給表—組長及國中副組長職務意見調查表」之學校,務必於8月23日中午前完成填報。 歷史訊息 | 發布日期 2016/08/22~2016/09/22 | 發佈單位: 人事處給與科 | 發佈日期: 李念穎 04-7531443 | 更新日期 2016/08/22 | 瀏覽人數: 45人 一.依本府105年8月18日府人給字第1050283352號函,各校依限應於本(105)年8月22日前至電子作業系統完成填報「公立中小學校校長、幼稚園園長及教師兼任主管人員主管職務加給表-組長及國中副組長職務意見調查表」。 二.表列學校尚未填報,請各鄉鎮同心圓團體協助轉達,儘速於8月23日中午前完成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