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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資訊

【公告】本府各級學校退休教職員105年7至12月月退休金及月撫慰金撥付作業,請依規定配合辦理,謝謝(本府105年5月25日府人給字第1050175987號函計達)。
歷史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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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7/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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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請至全國公教人員退休撫卹整合平臺辦理退休人員月退休(撫慰)金發放作業,並詳實核對符合名單後列印具浮水印之發放清冊,始得做為經費撥付及核銷之依據。 
二、本案各表件請於本(105)年5月31日前備妥,自行請本府人事處所屬專任人事人員完成初審,並填具初審檢核表(附件7),連同其餘資料於本年6月4日前寄送本府人事處(給與科)辦理。 
三、各校依上開期程送件後,仍請配合退撫平臺每月查驗期程,再行確認原冊列人員有無發生喪失或停止領受情形(退撫平臺/退休撫卹查驗系統/分別由個人、機關選項進行查驗;戶政至法務禠權等9個頁籤均請逐一確認),倘生不得發給之情事,請於本年6月30日前抽換請款資料;若不及於該日前抽換,請務必於105年7月14日前先來電告知本府人事處(給與科/李小姐04-7531447)取消該筆款項撥付作業,再函報本府辦理支出收回。 
四、案內表件詳如附加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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